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林業局成功辦結一起購買“湘林碳票”替代生態修復的索賠案件,這是湖南省首例此類交易案例,開創了生態損害賠償修復的新模式。
株洲市林業局在開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違法行動中,發現龍某未經狩獵許可,在禁獵期、禁獵區使用非法工具,獵捕山斑鳩3只、環頸斑鳩11只。經鑒定,這些野生動物系“三有”野生動物,龍某的行為造成了生態損害,需承擔生態損害賠償義務。依據《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龍某涉案的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損失共計4200元。經磋商,賠償義務人龍某認可賠償金額,并簽署了生態損害賠償協議,通過湖南省聯合產權交易所,自愿購買42噸二氧化碳當量減排量,以“湘林碳票”交易履行其生態修復義務。這是湖南省首例購買“湘林碳票”替代履行生態修復的交易案例,以“碳匯認購”替代傳統賠償,實現了“生態損害—碳匯修復—價值轉化”全鏈條閉環。
湖南省作為南方重要的集體林區,森林覆蓋率達53.15%,森林生態效益較高,林業碳匯開發潛力巨大。今年1月1日起,湖南省施行《湘林碳票管理辦法(試行)》,4月份簽發首批湘林碳票作為林業碳匯價值憑證。當前,湖南省林業局正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聚焦地方先行先試,創新探索建設湘林碳票體系,并將持續拓展綠色金融、生態保護和鄉村振興新路徑,為推動森林“水庫、錢庫、糧庫、碳庫”更好聯動,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提供“湖南方案”。 (宋靜 張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