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寧夏用地用林用草聯動審查報批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速推進自然資源和林草工作深度融合,打破土地、林地、草地獨立審批的傳統模式,實行用林用草審查與用地審查同步開展,破除業務、制度和信息壁壘,實現信息互通、問題共商、制度銜接、成果共享,全力提高審批質效。
寧夏用地用林用草聯動審批適用范圍包括: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項目;國務院授權,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由設區市審批農用地轉用事項;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事項;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程設施;已辦理林地、草地許可,需申請農用地轉用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項目,按原程序申報建設用地。
在聯審聯報流程構建上,《方案》提出,要堅持國土空間唯一性和地類唯一性,以國土“三調”成果為底版,以國土空間規劃及“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為依據,構建“一套材料申報、一個窗口受理、一個系統并聯、一并現場勘驗、一個出口反饋”的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新機制。在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階段,同級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參加會審,提前解決用地用林用草矛盾。用地單位一次性將用地申請及相關材料提交至市、縣(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部門間并聯審查、聯合開展工作。市縣人民政府對自然資源部門匯總形成的用地報件進行審查,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林業和草原局同步對用地用林用草事項進行審查,自然資源廳匯總報件資料,提出審查意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用地。
為保障《方案》有效實施,寧夏各級自然資源、林業草原部門建立了聯動審批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專班,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聯動審批各項要求落實落地。同時,實現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將用地用林用草審批整合到自治區行政審批系統,各環節同步流轉、并聯審查。通過系統性整合、優化流程、技術支撐等多舉措提升審批質效,自治區級用地用林用草審查審批承諾辦結時間由原來的33個工作日壓縮至23個工作日以內,審批效率提升30%以上。此外,寧夏還支持鼓勵各級自然資源、林業草原部門探索創新,在外業勘測調查、征地補償安置、聯合組卷報批等方面探索具體實現方式,及時總結報送經驗做法。(任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