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發布《廣西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物種名錄(第一批)》(以下簡稱《名錄》)。《名錄》納入了10種全區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具有一定繁育規模的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物種涉及爬行動物、兩棲動物和環節動物等。
列入該《名錄》的動物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確定對野生動物實行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監管的原則,均滿足以下4項條件:一是人工繁育技術成熟,并形成了規范化的技術操作流程、繁育技術標準或人工繁育技術歷史悠久;二是開展人工繁育活動的種源為子二代及以后的個體,不需要從野外獲取種源(用作改良人工種群等特定用途的除外);三是人工繁育種群規模能夠滿足相關合法用途對該物種及其制品的合理需求;四是相關繁育活動有利于緩解對野外種群的保護壓力。
2023年5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正式實施后,廣西就啟動了《名錄》的征集篩選工作,多次組織專家進行科學評估、論證,對全區人工繁育養殖場所和繁育物種進行分類梳理,摸清現有繁育規模、歷史和物種分布區域,經逐一分析評估,篩選出第一批廣西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物種名錄。
《名錄》發布對滿足社會合理需求、減少野外種群保護壓力具有積極意義。《名錄》實施后,相關物種的繁育與利用仍需向縣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實施,嚴禁將非法來源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流入合法利用渠道。
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是種群恢復的重要手段,是實現維護人民健康和生態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開展野生動物研究、促進種群恢復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時也是中醫藥、生物醫學的重要原料和載體。《名錄》的發布進一步加強了廣西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與經營利用的規范管理,促進野生動物保護事業健康科學發展。
《名錄》已于2024年10月11日發布之日起實施。(李榮霞 韋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