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起草全國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草案。
2.擬訂全國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程并監督實施。
3.負責省級政府防沙治沙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4.組織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石漠化綜合治理、沙化土地封禁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
5.負責國家沙漠公園的具體管理。
6.監督管理沙化土地及荒漠資源的開發利用,發展沙區特色產業。
7.組織開展全國荒漠化、沙化、石漠化調查、監測與評價并發布有關信息。
8.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9.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工作。
10.承擔中國防治荒漠化協調小組辦公室和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中國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11.承辦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