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
2.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流轉管理,組織開展集體林權制度統計和監測工作。
3.擬訂維護農村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指導林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與合作經濟發展。
4.統籌林業產業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規劃、政策、標準并指導實施。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政策。
5.負責指導全國木材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木材行業發展規劃和木材經營加工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
6.負責全國木材經營加工企業的宏觀管理工作。
7.負責經濟林等管理工作,擬訂經濟林及林下種植、養殖、產品采集加工等相關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
8.指導林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擬訂林業產業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指導林產品市場電子商務工作。
9.承辦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